15.行政處分是行政法基本概念,惟「行政處分」一詞卻經常發生誤解與混淆。以下敘述何者為正確?
(A)違法者應接受處分(處罰)
(B)國家對公務員有考績處分
(C)行政處分尚包括有利於人民之事項
(D)集會遊行法上的命令解散不是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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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9), B(107), C(1779), D(119), E(0) #722322
統計: A(139), B(107), C(1779), D(119), E(0) #722322
詳解 (共 7 筆)
#1524373
臺北高等行政 法院九十九年 度訴字第二二 三六號判決理 由 北高行對於年終考績丙等之性質,與保訓會持相同見解,而認為考 績乃管理措施,而非行政處分,理由如下: 1.年終考績丙等之評定,並未改變原告公務員身分關係,性質屬機 關內部之「管理措施」。 2.固然從大法官相關之歷次解釋文與以往之司法實務見解觀察,似 乎可以推知,一般年度考績,雖然至少對公務員之薪俸(年終獎 金數額)即發生直接影響(其他間接影響可暫時不論),但在價值 衡量上,仍不認為影響重大,所以法院一向將之劃歸「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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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7074
關於公務人員之考績及依考績晉敘之行政處分,原則上應由主管機關核定,送銓敘部銓敘審定,銓敘部銓敘審定後,各機關始得以書面通知受考人,而對外發生
法律上效果,是為二個機關本於各自職權,先後參與作成行政處分之所謂多階段
行政處分,此際為後階段行為之機關,固應依法尊重先階段之行為,不能自為變
更先階段行政行為之內容;而具有行政處分性質者,則為後階段之行為,既非二
機關分別作成核定、審定處分,亦非二機關共同作成核定、審定處分,而係以主管機關核定為基礎,而由銓敘部審定完成之單一行政處分。
(最高行 90 判 1733
號判決)
有新見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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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3632
(D)強制趨離的話 就是事實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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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9716
請問B錯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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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6702
所以B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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