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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6年 - 106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_地政:A.民法概要#62689 | 科目:台糖◆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6年 - 106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_地政:A.民法概要#62689

年份:106年

科目:台糖◆民法概要

15.關於非婚生子女之認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
(B)生父死亡後,即無法提起認領之訴
(C)非婚生子女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D)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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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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