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關於申請書或證明文件上之申請人簽章經審核與卷存簽章不一致之敘述,何者錯誤?
(A)專利專責機關只對申請人權益有重大影響之事項,審核申請書或證明文件上之申請人簽章是否與卷存簽章一致;
(B)專利專責機關通知簽章不一致時,申請人可補正與卷存一致之簽章、申請變更簽章或切結申請書或證明文件上之申請人簽章確係其親自簽署;
(C)受讓人申請讓與登記時,如其讓與契約書上之讓與人簽章與卷存簽章不一致,可由受讓人切結簽章確係讓與人親自簽署;
(D)選擇以切結之方式補正而不申請變更簽章者,僅就當次申請事項發生個案之效力,其後辦理有關專利事項而須審核簽章時,仍以卷存原簽章為比對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