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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法院組織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 下列之敘述何者為錯誤?
(A)司法事務官辦理返還擔保金事件、督促程序事件
(B)司法事務官辦理保全程序事件、公示催告程序裁定事件
(C)司法事務官辦理拘提、管收之強制執行事件
(D)司法事務官辦理非訟事件法所定之非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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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Ann 高二上 (2012/02/18)
司法事務官辦理拘提、管.....看完整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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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阿四 大四下 (2015/01/05)
17-2
3F
嗡阿喇巴札那諦(Lin) 大一下 (2017/07/24)

C

法院組織法_第 66條之3(檢察事務官處理事務)

檢察事務官受檢察官之指揮,處理下列事務:

一、實施搜索、扣押、勘驗或執行拘提。

二、詢問告訴人、告發人、被告、證人或鑑定人。

三、襄助檢察官執行其他第六十條所定之職權。


(

法院組織法_第 60_條(檢察官之職權)

檢察官之職權如左:

一、實施偵查、提起公訴、實行公訴、協助自訴、擔當自訴及指揮刑事裁判之執行。

二、其他法令所定職務之執行。

)

檢察事務官處理前項前二款事務,視為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第一項之司法警察官。


(刑事訴訟法 第230條(聽從檢察官指揮之司法警察官)


  下列各員為司法警察官,應受檢察官之指揮,偵查犯罪: 

  一、警察官長。 

  二、憲兵隊官長、士官。 

  三、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行司法警察官之職權者。 )

5 下列之敘述何者為錯誤? (A)司法事務官辦理返還擔保金事件、督促程序事件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