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分不清楚準法律行為跟事實行為,是否有前輩可以解惑,謝謝!
1.事實亦表已發生且以達到法律效果(不管是有意識或無意識),因為發生需要行為、行動產生事實,因此藉由事實行為而達到法律效果即屬之。
2.表達意思之人(表意人未受到監、輔宣之人)希望欲達到的法律效果即是法律行為,例如拋棄(表意者對擁有某項事物之權利意欲捨棄之以達到法律上的效果)。
下列何者非法律行為? (A) 單獨行為 (B) 契約 (C) 共同行為 (D)..-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