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條
本辦法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九條第一項及國民教育法第五條
之一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辦法適用於下列學校(以下簡稱學校):
一、高級中等學校。
二、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
三、國立大學或國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
第 三 條
學校應依政府採購法之規定辦理學生團體保險(以下簡稱本保
險),得標之保險公司為保險人,參加保險之學校為要保單位,
由校長或其職務代理人為要保單位代表人。
前項採購,得由教育部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
8. 國民中小學學生團體保險之辦法由何者訂定?(A)直轄市、縣(市)政府,(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