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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規與制度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6. 依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規定,中小學聘任代課、代理教師之聘期,下列何者應公開徵選,並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
(A)一個月,
(B)二個月,
(C)十週,
(D)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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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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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上 (2017/01/26)
第 1 條  本辦法依教師法(以下簡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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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林日出 高三上 (2017/04/23)
第 3 條
中小學聘任兼任教師,應由校長就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
格教師證書者聘任之。
中小學藝術才能班因課程安排需要聘任兼任教師,得由校長就校外
具藝術專長者聘任之,不受前項規定資格之限制。
中小學聘任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應依下列資格順序公開
甄選,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
一、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修畢師
    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大學以
    上畢業者。
前項第二款、第三款資格,應以具出缺科(類)專長者,優先聘任
之。
第三項甄選作業,得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甄選作業完竣
後,學校應檢附甄選簡章、錄取名單及相關會議紀錄,報各該主管
教育行政機關備查。但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免報者,不在
此限。
中小學聘任未滿三個月之代課或代理教師,得免經公開甄選及教師
評審委員會審查程序,由校長就符合第三項規定資格者聘任之。

26. 依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規定,中小學聘任代課、代理教師之聘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