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報經內政部核准後,公告徵...
土地徵收
徵收處分機關:內政部(中央主管機關) (核准徵收)
執行徵收處分: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方主管機關) (公告、通知土地所有權人、發給補償)
*注意題目問訴願人〈不服的事項是什麼〉→答案不同
Q:不服徵收決定→訴願管轄機關:行政院
(向做成徵收處分之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Q:不服公告徵收土地之地價補償→訴願管轄機關:內政部
(向做成公告、補償決定之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訴願之管轄如左:一、不服鄉 (鎮、市) 公所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訴願。二、不服縣 (市) 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 訴願。三、不服縣 (市) 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 署提起訴願。四、不服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直轄市政府提起訴願 。五、不服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 提起訴願。六、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所屬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各部 、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七、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之行政處分者,向主管院提起訴 願。八、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向原院提起訴願。
7 關於國道新建工程局(下稱國工局)為興建北宜高速公路某路段工程需要,需用宜蘭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