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熟記法條錯了沒話說
但真的很好奇哪裡還可以開庭…
第85條(臨時庭)
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於必要時,得在管轄區域內指定地方臨時開庭。
前項情形,其法官除就本院法官中指派者外,得以所屬分院或下級法院法官充之。
第一項臨時開庭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補充
本辦法所稱臨時開庭,係指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定期或不定 期在管轄區域內,利用自有辦公處所或借用當地法院、檢察署、司法警察機關(以下稱當地借用機關)辦公處所開庭,受理依法應由該法院管轄之訴訟、非訟或其他案件
98法院開庭之處所應在何處? (A)一律應在法院內為之 (B)一律應在檢察署..-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