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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19 依姓名條例第9條規定,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得申請下列何者?
(A)改姓。
(B)改名。
(C)改姓名。
(D)遷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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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山花 大一下 (2020/04/09)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名
一、同時在一公民營事業機構、機關(構)、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姓名完全相同。
二、
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
三、同時在一直轄市、縣(市)設立戶籍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
四、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
五、被認領、撤銷認領、被收養、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
六、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
依前項第六款申請改名,以三次為限。但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應於成年後始得為之。

119 依姓名條例第9條規定,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得申請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