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下列有關公務人員申請自願退休之條件,何者錯誤? (A)須任職滿 25 年 ..-阿摩線上測驗
2F Chi-113高考人事行政 大二下 (2020/03/04)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公布日期:民國 106 年 08 月 09 日) 第 17 條 Ⅰ 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一、任職滿五年,年滿六十歲。 二、任職滿二十五年。 Ⅲ 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年滿六十歲之自願退休年齡,於擔任具有危險及勞力等 特殊性質職務(以下簡稱危勞職務)者,應由其權責主管機關就所屬相關 機關相同職務之屬性,及其人力運用需要與現有人力狀況,統一檢討擬議 酌減方案後,送銓敘部核備。但調降後之自願退休年齡不得低於五十歲。 第 18 條 公務人員配合機關裁撤、組織變更或業務緊縮,經其服務機關依法令辦理 精簡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一、任職滿二十年。 二、任職滿十年而未滿二十年,且年滿五十五歲。 三、任本職務最高職等年功俸最高級滿三年,且年滿五十五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