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下列工作者中,何者迄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仍未納入勞動基準法之..-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sagenitic 高一上 (2017/02/06)
自民國73年起,中央主管機關分階段指定適用勞基法之行業。目前除下列各業及工作者不適用勞基法外,其餘一切勞雇關係,均適用勞基法: (一)不適用之各業 1. 農田水利會。(107年7月1日起適用) 2. 國際組織及外國機構。 3. 未分類其他餐飲業。(依行業標準分類第6版) 4. 家事服務業。 (二)不適用之各業工作者 1. 公務機構﹝技工、工友、駕駛人、臨時人員、清潔隊員、停車場收費員、國會助理、地方民代助理除外﹞之工作者。 2. 公立各級學校及幼稚園、特殊教育事業、社會教育事業、職業訓練事業等﹝技工、工友、駕駛人、臨時人員除外﹞之工作者。 3. 公立醫療院所﹝技工、工友、駕駛人、臨時人員除外﹞之工作者。 4. 公立社會福利機構﹝技工、工友、駕駛、臨時人員除外﹞之工作者。 5. 公立學術研究及服務業﹝技工、工友、駕駛人、臨時人員除外﹞之工作者。 6. 公立藝文業﹝技工、工友、駕駛人、臨時人員除外﹞之工作者。 7. 私立各級學校之編制內教師、.....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2F Keng Shien Ch 國三下 (2017/10/26)
勞動部公告法律服務業之律師適用勞動基準法,並自中華民國自一百零三年四月一日生效。 https://www.mol.gov.tw/topic/3066/5834/22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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