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駕駛人在6個月內違規記點共達6點以上者,除施以道安講習,並處吊扣駕照一個月,一年內經吊扣駕照二次,再違反記點條款時,吊銷駕駛執照。
133. 汽車駕駛人在半年內,違規記點共達六點以上者,應施予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