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19條
第二項 技術服務金額未達新臺幣五百萬元之規劃、設計採購,其採競圖方式辦理者,準用前項規定。但得不要求製作模型及彩繪透視圖。
152. 技術服務金額未達新臺幣五百萬元之規劃、設計採購,其採競圖方式辦理 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