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被保險人年齡不實,其真實年齡已超過保險人所定保險年齡限度者,契約無效;此一規..-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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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笙 大二上 (2013/04/26)
第四章人身保險 第一節人壽保險 第 122 條 被保險人年齡不實,而其真實年齡已超過保險人所定保險年齡限度者,其契約無效。 因被保險人年齡不實,致所付之保險費少於應付數額者,保險金額應按照所付之保險費與被保險人之真實年齡比例減少之。
(健康保險及傷害保險之準用規定中,均未包含保險法第122條) 第二節健康保險 第130條 第一百零二條至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十五條、第一百十六條、第一百二十三條及一百二十四條,於健康保險準用之。
第三節傷害保險 第135 條 第一百零二條至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十條至第一百十六條、第一百二十三條及第一百二十四條,於傷害保險準用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