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依行政程序法第14條關於管轄爭議之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數行政機..-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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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Sunny Teng 國三下 (2019/12/05)
《行政程序法》 §14 (行政機關管轄權爭議之解決方法) 數行政機關於管轄權有爭議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決定之(A),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 前項情形,人民就其依法規申請之事件,得向共同上級機關申請指定管轄(B),無共同上級機關者,得向各該上級機關之一為之。受理申請之機關應自請求到達之日起十日內決定之受理申請之機關應自請求到達之日起十日內決定之(C)。 在前二項情形未經決定前,如有導致國家或人民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之虞時,該管轄權爭議之一方,應依當事人申請或依職權為緊急之臨時處置,並應層報共同上級機關及通知他方。 人民對行政機關依本條所為指定管轄之決定,不得聲明不服。(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