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行政處分->原因發生時(Ex義務人未履行負擔)->原處分機關。
違法行政處分->知有撤銷原因時起->因為是違法做成的,為了盡快恢復,故原處分機關或上級機關都可以撤銷。
廢止/撤銷->2年
補償->行政機關告知起2年內/逾5年(X)
撤銷Anfechtung取消
撤銷(德語:Anfechtung)為法律專用術語,當某個意思表示的發出人所想要成立的法律行為有瑕疪時,該意思表示的發出人可以將其所發出的意思表示收回,讓該法律行為溯及至成立時失效,或是讓該法律行為不能成立。
40 下列何者不屬於訴願決定之種類? (A)撤銷原處分決定 (B)廢止原處分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