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思維邏輯是,題旨判決內容強調「並非法規修正 或另以行政處分變更上訴人資格」,也就是說並不是因為法規有事後修正、或另以行政處分去變更資格等這種「之前可以、事後不行」的狀況發生,那最接近這種概念的選項就是『信賴保護原則』。
13.最高行政法院 98 年度判字第 172 號判決:「本件上訴人因請調或商調消..-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