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益處分:會造成人民基本權之限制或侵害的行政處分如:罰鍰
規制效果(法律)
下命處分:課予相對人作為或不作為之行政處分。
形成處分:設定、變更或消滅具體之法律關係
確認處分:對特定之法律關係或法律事實存否發生爭議時,由行政機關為權威性、公示性之確認。
公證處分:對出生、死亡、婚姻及法律事實或法律關係之存在,由行政機關加以登記以資證明,防止爭議發生而為之處分。
6.何種行政處分並不是用規制效果分出的類型?(A)下命處分(B)形成處分(C)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