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將A車借乙使用後又將該車所有權移轉給乙,甲應如何交付A車? (A)現實交付(..-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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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龜 高一上 (2012/08/28)
甲將A車借乙使用後又將該車所有權移轉給乙,甲應如何交付A車? (A)現實交付(B)簡易交付(C)占有改定(D)指示交付~解析:民法第 761 條(動產物權之讓與方法-交付、簡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但受讓人已占有動產者,於讓與合意時,即生效力。 讓與動產物權,而讓與人仍繼續占有動產者,讓與人與受讓人間,得訂立 契約,使受讓人因此取得間接占有,以代交付。 讓與動產物權,如其動產由第三人占有時,讓與人得以對於第三人之返還 請求權,讓與於受讓人,以代交付。~詳細解析:依據民法第761條規定;民法規定之「交付」方法共有四種:一、「現實交付」(即民§761Ⅰ本文規定):比方說,甲將A車賣給乙,並將A車交付占有給乙,即為「現實交付」,在交付之後動產<所有權>發生變動;此為最標準的交付方式。二、「簡易交付」(即民§761.....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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