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願之決定: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
訴願法第 86 條訴願之決定以他法律關係是否成立為準據,而該法律關係在訴訟或行政救濟程序進行中者,於該法律關係確定前,受理訴願機關得停止訴願程序之進行,並即通知訴願人及參加人。受理訴願機關依前項規定停止訴願程序之進行者,前條所定訴願決定期間,自該法律關係確定之日起,重行起算。
阿摩,字打錯了,訴願之決定以他法律關係是否成立為準據,而該法律關係再訴訟或行政救濟程序進行中尚未確定者,其訴願決定期間如何計算?
要改成在
21.訴願之決定以他法律關係是否成立為準據,而該法律關係再訴訟或行政救濟程序進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