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下列有關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之權利,何者正確? (A)..-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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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艾蓮 國二下 (2023/03/21)
在台灣法規、政府制度中,創制、複決是指對於某些重要決策或事項,需要透過多個程序進行確認和批准的制度。這些程序主要是指「創制」和「複決」。 「創制」指的是決策的最初創造過程,例如制定法律、政策、預算等。在地方自治團體中,議會可以透過議案的方式提出創制議題,經過審查和討論後通過,最終形成相應的法律、政策或預算。創制後,這些議題就成為了地方自治團體的正式決策。 「複決」指的是對創制議題進行二次確認的程序,例如核准財務報告、重要決策等。在地方自治團體中,複決權一般由行政機關或監察機關負責,用於確保創制議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以避免違法或不當的決策。複決程序通常會要求提交相關文件、報告或經過公開討論,以確保相應的決策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經過各方的討論和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