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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買賣標的物有瑕疵,而出賣人應負瑕疵擔保責任時,買受人得解除契約之權利,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多少期間而消滅?
(A)六個月
(B)一年
(C)二年
(D)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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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最佳解!
Chris Lu 高二下 (2010/06/12)
第 365 條 (解除權或請求權之消滅) 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hchungw 研一上 (2020/12/13)
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
,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
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
前項關於六個月期間之規定,於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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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國營企管職員正取 感 國二下 (2021/08/21)

物有瑕疵 解除/請求權

通知—六個月

交付—五年

買賣標的物有瑕疵,而出賣人應負瑕疵擔保責任時,買受人得解除契約之權利,自物之交付..-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