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地上權人積欠地租達多少年之總額,除另有習慣外,土地所有人得撤銷其地上權?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lingling5420 大一上 (2014/08/17)
 836條 地上權人積欠地租達二年之總額,除另有習慣外,土地所有人得定相當期.....看完整詳解
7F
hchungw 研一上 (2020/12/13)
地上權人積欠地租達二年之總額,除另有習慣外,土地所有人得定相當期
限催告地上權人支付地租,如地上權人於期限內不為支付,土地所有人得
終止地上權。地上權經設定抵押權者,並應同時將該催告之事實通知抵押
權人。
地租之約定經登記者,地上權讓與時,前地上權人積欠之地租應併同計算
。受讓人就前地上權人積欠之地租,應與讓與人連帶負清償責任。
第一項終止,應向地上權人以意思表示為之。
8F
orz1023 研一上 (2021/08/02)
第 836 條
地上權人積欠地租達二年之總額,除另有習慣外,土地所有人得定相當期
催告地上權人支付地租,如地上權人於期限內不為支付,土地所有人得
終止地上權。地上權經設定抵押權者,並應同時將該催告之事實通知抵押
權人。
地租之約定經登記者,地上權讓與時,前地上權人積欠之地租應併同計算
受讓人就前地上權人積欠之地租,應與讓與人連帶負清償責任
第一項終止,應向地上權人以意思表示為之。
9F
丸子 大四下 (2022/07/07)

地上權 Erbbaurecht 地上権


地上權在民法上是除了自有的土地以外,可以使用他人土地的一種權利,所以被歸屬為「用益物權」。例如:A為了能在B的土地上建築房屋,兩人協議以設定地上權的方式租用其土地,並向地政機關辦理設定地上權登記。登記後,A便成為該土地的地上權人,並取得物權。

地上權人積欠地租達多少年之總額,除另有習慣外,土地所有人得撤銷其地上權?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