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條
得自請退休:1.工作15年+年滿55 (15+55=70)
2.工作25年
3.工作10年+年滿60 (10+60=70)
54條
非以下情況,雇主不得強制退休:1.年滿65
2.身心障礙不堪勝任
34.有關勞動基準法中退休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心神喪失而不堪勝任工作..-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