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31條第1項規定:「意圖使...
刑法第 231 條 意圖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引誘、容留或媒介以營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以詐術犯之者,亦同。公務員包庇他人犯前項之罪者,依前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6.甲女意圖營利使成年之A女與成年之B男從事性行為而勸誘A女,但遭A女所拒絕。問..-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