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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四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 憲法及現行法律對於婦女參政權之保障,不包括下列何者?
(A)各種選舉應規定婦女當選名額
(B)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其婦女當選人少於應行當選名額時,應將婦女候選人所得票數單獨計算,以得票較多者為當選
(C)行政院各部會首長中,婦女應占有一定比例之
(D)保障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選出之 立法委員,在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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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1F
涵玟 高三下 (2024/03/28)
憲法第134條:「各種選舉,應規定婦女當選名額,其辦法以法律定之。」   地方制度法第33條 各選舉區選出之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達四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一人;超過四人者,每增加四人增一人。直轄市選出之原住民名額在四人以上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縣(市)選出之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名額在四人以上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鄉(鎮、市)   公職人員選罷法第67條 各政黨分配之婦女當選名額,按各政黨登記之候選人名單順位依序分配當選名額;婦女當選人少於應行當選名額時,由名單在後之婦女優先分配當選。婦女候選人少於應分配之婦女當選名額時,視同缺額。   公職人員選罷法第68條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其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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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憲法及現行法律對於婦女參政權之保障,不包括下列何者?(A)各種選舉應規定婦女..-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