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有關勞工年滿 65 歲之退休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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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Jasmine Lu 國二下 (2020/11/10)
(A)勞基法第53條:(得自請退休條件) 1.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 2.工作25年以上。 3.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 (C)勞基法第54條:(非有下列情形,雇主不得強制退休) 1.滿65歲。 2.身心障礙不堪勝任者。 第1款所規定年齡,對於擔任具危險工作,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機調整,但不得低於55歲。 (D)應該是要其擔任具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書性質的工作,才能請中央主機調整退休年齡。 若是認為自己不適任要申請退休,也要符合第53條規定吧。 且確定不能勝任應該要以勞基第11條預告終止契約? 退休金請領:https://www.bli.gov.tw/000559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