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
活動
密技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6. 依據行政訴訟法,行政法院對於人民請求應為行政處分或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 分之訴訟裁判方式,下列何者錯誤?
(A)原訴之訴不合法者,應以裁定駁回
(B) 原告之訴無理由者,應以判決駁回之
(C)原告之訴有理由,且案件事證明確者, 應拚命行政機關作成原告所申請內容之行政處分
(D)原告之訴雖有理由,惟案件 事證尚未臻明確或涉及行政機關之行政裁量決定者,應以判決駁回之。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
2017身心障礙行政法模擬試題#60164
答案:
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0.56
討論
私人筆記( 0 )
1F
Amber
大三上 (2017/04/22)
行政訴訟法第 200 條
行政法院對於人民依第五條規定請求應為行政處分或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n處分之訴訟,應為下列方式之裁判:n一、原告之訴不合法者,應以裁定駁回之。n二、原告之訴無理由者,應以判決駁回之。n三、原告之訴有理由,且案件事證明確者,應判命行政機關作成原告所申n 請內容之行政處分。n四、原告之訴雖有理由,惟案件事證尚未臻明確或涉及行政機關之行政裁n 量決定者,應判命行政機關遵照其判決之法律見解對於原告作成決定n 。
檢舉
2F
巭孬嫑尻
大三下 (2017/06/06)
選項C錯字:拼X 判O
檢舉
3F
晴晴
研一下 (2022/07/17)
第 200 條
行政法院對於人民依第五條規定請求應為行政處分或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之訴訟,應為下列方式之裁判:
一、原告之訴
不合法
者,應以
裁定
駁回之。
二、原告之訴
無理由
者,應以
判決
駁回之。
三、原告之訴
有理由,且案件事證明確者
,應
判命行政機關作成原告所申請內容
之行政處分。
四、原告之訴雖
有理由,惟案件事證尚未臻明確
或
涉及行政機關之行政裁量決定者
,應判命行政機關
遵照其判決之法律見解
對於原告作成決定。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6. 依據行政訴訟法,行政法院對於人民請求應為行政處分或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