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0. 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2項規定:「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牌照稅主管機關適用該一規定時,是否屬註銷牌照汽車之認定,應以公路監理機關有無註銷牌照之處分為準,此係基於註銷牌照處分之何種效力?
(A)存續力
(B)構成要件效力
(C)確定力
(D)執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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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Chen 國一上 (2017/06/12)
構成要件效力法院或行政機關在作成裁判或行政處分時,其所依據的法規範之構成要件,乃以某行政處分為構成要件要素時,該行政處分對該法院與行政機關之拘束力稱之。申言之,其他行.....看完整詳解
3F
Yi-Yu Guo 高二上 (2018/06/03)
牌照稅主管機關之行政處分是否作成須依 公路監理機關有無註銷牌照之處分為準,所以監理機關之決定為牌照稅主管機關之行政處分的"構成要件"
4F

20.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2項規定:「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