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第174條
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不服行政機關於行政程序中所為之決定或處置,僅得於對實體決定聲明不服時一併聲明之。但行政機關之決定或處置得強制執行或本法或其他法規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2.稅捐稽徵案件,當事人某甲申請閱卷為稽徵機關所拒絕,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甲若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