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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 公法與私法之區別,有所謂新主體說,又稱之
(A)特別法規說
(B)從屬說
(C)意思說
(D)事件關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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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最佳解!
Jerry Chen 國一上 (2017/06/15)
1.利益說:   又稱為「目的說」,認為法律以保護公益為目的者,即是公法,反之,以保護私益為目的者,即是私法。例如社會秩序維護法旨在維護公共秩序與公益,故屬於公法,而民法旨在規範個人間的利益,即為私法。 2.從屬說(權力說、加值說):   又稱為「權力說」或「加值說」,凡法律內容涉及權力服從,亦即規定不平等關係者,即是公法。反之,不涉及權力服從,而規定平等關係者,即為私法。例如刑法,以國家公權力強制人民服從,兩者的關係並非平等。而民法規範私人間的法律關係,以平等為基礎,故為私法。 3.舊主體說:   凡法律關係主體之一方為行政主體或國家機關者為公法,若法律關係之主體全屬私人者為私法。例如國際公法規範國家與國家間的權利義務,即是公法。而如民法係規範私人間的法律關係,其主體均為私人或非基於公權力的.....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5F
王鐘仁 國三上 (2018/03/17)

這是考古題嗎?感覺再法續那邊了?放在這怪怪的

6F
Diu 高二下 (2020/11/21)

新主體說(修正主體說、特別法規說):又稱「特別法規說」,若法律對任何人皆可適用,均有發生權利義務之可能者為私法,而公法則係公權力主體或其機關所執行之職務法規,其賦予權利或課予義務之對象僅限於前述主體或機關,而非任何人。

4.公法與私法之區別,有所謂新主體說,又稱之 (A)特別法規說 (B)從屬說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