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首須認識遺產管理人的職務,依規定,其職務如下:(一)、須編製遺產清冊:該清冊遺產管理人應於就職後「三個月」內編製。(二)、為保存遺產必要的處置:所謂保存遺產必要的處置,除管理行為、改良行為外,也包括必要的處分行為,遺產管理人就保存遺產必要的處理,自得為之,無須法院的同意。(三)、聲請法院依「公示催告程序」,限定「一年」以上的期間,公告被繼承人的債權人即受遺贈人,命其於該期間內報明債權及為願受遺贈與否的聲明,被繼承人的債權人及受遺贈人為管理人所已知者,應分別通知。又上述「公示催告」除記載「被繼承人的姓名、最後住所、死亡的年月日及地點」、「法院」外;還應記載下列事項:1. 遺產管理人的姓名、住所及處...
債權人首須認識遺產管理人的職務,依規定,其職務如下:(一)、須編製遺產清冊:該清冊遺產管理人應於就職後「三個月」內編製。(二)、為保存遺產必要的處置:所謂保存遺產必要的處置,除管理行為、改良行為外,也包括必要的處分行為,遺產管理人就保存遺產必要的處理,自得為之,無須法院的同意。(三)、聲請法院依「公示催告程序」,限定「一年」以上的期間,公告被繼承人的債權人即受遺贈人,命其於該期間內報明債權及為願受遺贈與否的聲明,被繼承人的債權人及受遺贈人為管理人所已知者,應分別通知。又上述「公示催告」除記載「被繼承人的姓名、最後住所、死亡的年月日及地點」、「法院」外;還應記載下列事項:1. 遺產管理人的姓名、住所及處理遺產事務的處所;2. 報明債權及願否受遺贈聲明的期間,並於「期間」內應為報明或聲明的催告;3. 因不報明或聲明而生的失權效果。(四)、清償債權或交付遺贈物:「債權的清償」,應先於「遺贈物的交付」,為清償債權或交付遺贈物的必要,管理人經「親屬會議」的同意,得變賣遺產。(五)、有繼承人承認繼承或遺產歸屬國庫時,應該為遺產的移交。
87.無人承認之繼承,應由何人以遺產負責清償繼承債務? (A)遺囑見證人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