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導遊人員執行接待來臺旅客業務,下列那些行為違反導遊人員管理規則規定?①發現..-阿摩線上測驗
2F Clovia 高一上 (2019/03/01)
導遊人員管理規則 第 23 條 導遊人員執行業務時,應佩掛導遊執業證於胸前明顯處,以便聯繫服務並備交通部觀光局查核。 第 27 條 導遊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執行導遊業務時,言行不當。 二、遇有旅客患病,未予妥為照料。 三、擅自安排旅客採購物品或為其他服務收受回扣。 四、向旅客額外需索。 五、向旅客兜售或收購物品。 六、以不正當手段收取旅客財物。 七、私自兌換外幣。 八、不遵守專業訓練之規定。 九、將執業證借供他人使用。 十、無正當理由延誤執行業務時間或擅自委託他人代為執行業務。 十一、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之檢查,或不提供、提示必要之文書、資料或物品。 十二、停止執行導遊業務期間擅自執行業務。 十三、擅自經營旅行業務...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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