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一般替代役役男申請出境參加會議,其出境之日數每次不得逾幾日? (A) 7..-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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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白惠凱 國一下 (2020/04/11)
第 6 條一般替代役役男申請出境之日數,限制如下: 一、參加會議或活動:每次不得逾二十日。 二、參加各類競賽及訓練:依實際需要核給。 三、探病:每次不得逾七日。 四、奔喪:每次不得逾十五日。 五、特殊事故:每次不得逾七日。 第 7 條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申請出境之日數,限制如下: 一、參加考察、會議、展覽、蒐集資料、學術交流:每次不得逾三十日。 二、參加訓練、進修:每次不得逾三十日。 三、參加各類競賽:依實際需要核給。 四、探親:每年以一次為限,每次不得逾七日。 五、探病:每次不得逾七日。 六、奔喪:每次不得逾十五日。 七、出國旅遊:每年以一次為限,每次不得逾八日。但以婚假提出申請者 ,以一次為限。 八、特殊事故:每次...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