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美國憲法的描述何者是錯誤的? (A)美國憲法本文只有七條,相對精簡 ..-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3F
|
4F
|
5F 想快點上岸 小六上 (2019/10/11)
(B) 關於美國的三權分立 受到「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的啟發。 美國於建國之初,將制衡機制與國會立法、總統行政、法院司法三權分立寫進了美國憲法。 行政、立法、司法這三個機構在憲法設定的制衡體系下互不獨立。 每一機構都可以制衡其他分支的運作與權力,從而從體制上防止了任何政府一個機構的權力坐大。 EX:國會(立法機構)可以訂立通過法律,但是總統(行政機構的代表)有權否決之。而國會如果超過三分之二的人同意,又可進一步否決總統的否決權。 (參考資料:http://www.epochtimes.com/b5/15/3/26/n4396645.htm) 美國獨立戰爭勝利之初,採行邦聯制。 →鬆散的邦聯,大部份權力由各州保留,稱為州權至上。 邦聯祗...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