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之產生方式為: (A)總統任命之(B)立法院任命之 (C)..-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8F
|
9F
|
10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1/05/07)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1項:「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參考資料: 1. 《中華民國憲法》,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1) 2.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民國 94 年 06 月 10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