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有關原住民族地位及權利的法制保障,最高位階是下列何者? (A)憲法(B)法..-阿摩線上測驗
1F 心堅石穿 高三上 (2019/10/31)
憲法(36.01.01) 第 168 條國家對於邊疆地區各民族之地位,應予以合法之保障,並於其地方自治事業,特別予以扶植。 第 169 條國家對於邊疆地區各民族之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及其他經濟、社會事業,應積極舉辦,並扶助其發展,對於土地使用,應依其氣候、土壤性質,及人民生活習慣之所宜,予以保障及發展。 憲法增修條文(94.06.10) 第 10 條n第 11 項: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 第 12 項: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對於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亦同。 原住民基本法(94.02.05) 第 1 條為保障原住民族基本權利,促進原住民族生存發展,建立共存共榮之族群關係,特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