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何者並非公務人員協會得協商事項?(A)辦公環境之改善 (B)行政管理 (C..-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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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113高考上岸_)感恩宇 大四下 (2017/12/01)
公務人員協會法第 7 條公務人員協會對於下列事項,得提出協商:
一、辦公環境之改善。
二、行政管理。
三、服勤之方式及起訖時間。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提出協商:
一、法律已有明文規定者。
二、依法得提起申訴、復審、訴願、行政訴訟之事項。
三、為公務人員個人權益事項者。
四、與國防、安全、警政、獄政、消防及災害防救等事項相關者。為公務人員個人權益事項者。n四、與國防、安全、警政、獄政、消防及災害防救等事項相關者。 http://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02&Page=1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