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行政機關因業務上需要,得依法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在相當期限內通案委由不相隸屬..-阿摩線上測驗
1F Wei Chieh Lin 國三上 (2015/03/11)
委任:係指有"隸屬"關係機關間管轄權之變動, 專指上級對下級的權限移轉 (如行政院對內政部之委任) 委託:係指"不相隸屬"關係機關間管轄權之變動, 有兩種可能,一是機關與機關間的權限委託, 另一種則是機關與人民之間的公權力行使委託 (如行政院對考試院、警察局對民間拖吊場之委託) 委辦:係指"中央對於地方"政府之委託辦理事項 (如內政部對台中市政府之委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