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句中有“必要”即是比例原則。其中憲法第 23 條人民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其中“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之必要既為比例原則;不得以法律限制之就是法律保留。
34 警械使用條例第6條規定,警察人員應基於急迫需要,合理使用槍械,不得逾越必要..-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