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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地方自治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幾個月前,將總預算案送請地方議會或代表 會審議?
(A)一個月前
(B)二個月前
(C)三個月前
(D)四個月前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joanna11084 高二下 (2016/05/26)
地制法40
2F
ting su 國一上 (2016/12/01)

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1項:

直轄市總預算案,直轄市政府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送達直轄市議會
;縣 (市) 、鄉 (鎮、市) 總預算案,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
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二個月前送達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幾個月前,將總預..-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