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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甲開玩笑向乙表示要送乙鑽石戒指乙只,乙亦知甲係開玩笑,甲之意思表示效 力如何?
(A)有效
(B)無效
(C)效力未定
(D)得撤銷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Wendy Chiu 高三上 (2012/12/07)
表意人無欲為其意思表示所拘束之意,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不倒自學者 高一上 (2014/11/22)
重點是相對人知不知道他沒這個意思
5F
蘇同學 高三下 (2016/01/18)
相對人知-無效
相對人不知-有效(不因之無效)
6F
L 大四上 (2022/03/27)
法規名稱: 民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連結舊法規內容
1.本法 88.04.21 增訂之第 166-1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另定之。
2.本法 110.01.13 修正之第 12、13、973、980、1049、1077、1091、1127、1128 條條文及刪除之第 981、990 條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第 86 條
表意人無欲為其意思表示所拘束之意,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不因之無效。但其情形為相對人所明知者,不在此限。

甲開玩笑向乙表示要送乙鑽石戒指乙只,乙亦知甲係開玩笑,甲之意思表示效 力如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