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依新修正之「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對公務員所為撤職處分之追究時效為幾年? ..-阿摩線上測驗
6F CSC 高三下 (2018/06/03)
記憶法: 一定是越嚴重的,追究期越久(犯小錯受小懲的話,時間過了就算了) 免除職務(最嚴重,不得再為公務員) 撤職(也很嚴重,撤其現職,1~5年不得為公務員,再任兩年內不得升遷)(似乎要考回來?) 剝奪退休金(這夠嚴重吧!鐵飯碗不就是為了這個嗎!) 次之(追究時效10年) 休職:(休其現職,半年~3年,復職後2年內不得升遷) 再次之(追究時效5年) 就是剩下的小懲處 另外口訣:免撤休剝罰降減記申 念習慣感覺還蠻順的,當然要照順序也可以..(免撤剝休降減罰記申,照順序還剛好) 補充:休職 降級 記過 不適用於政務人員 :政務官都記得休假(降)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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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骨頭(一般警特行政上榜) 大四下 (2020/05/22)
逾10年: 不得「休職」逾5年 :不得「減少退休金」、「降級」、「減俸」、「罰款」、「記過」、「申誡」無追究時效:「免除職務」、「撤職」、「剝奪退休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