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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憲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立法院至少須有全體立法委員多少之請求,始得召開臨時會?
(A)四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二分之一
(D)三分之二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林峰群 國一下 (2010/07/13)
第 34 條  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會議,除每屆成立大
會外,定期會每六個月開會一次,由議長、主席召集之,議長、主席如未
依法召集時,由副議長、副主席召集之;副議長、副主席亦不依法召集時
,由過半數議員、代表互推一人召集之。每次會期包括例假日或停會在內
,依下列規定:
一、直轄市議會不得超過七十日。
二、縣 (市) 議會議員總額四十人以下者,不得超過三十日;四十一人以
上者不得超過四十日。
三、鄉 (鎮、市) 民代表會代表總額二十人以下者,不得超過十二日;二
十一人以上者,不得超過十六日。
前項每年審議總預算之定期會,會期屆滿而議案尚未議畢或有其他必要時
,得應直轄市長、縣 (市) 長、鄉 (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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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孫振雄 小五下 (2010/12/09)


第 69 條 立法院遇有左列情事之一時,得開臨時會: 一 總統之咨請。 二 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
3F
高一下 (2011/01/20)

憲法第 69 條 

立法院遇有左列情事之一時,得開臨時會:一 總統之咨請。 二 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

立法院至少須有全體立法委員多少之請求,始得召開臨時會? (A)四分之一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