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治家庭暴力行為及保護被害人權益,當被害人遭受家庭暴力時,得向法院聲請民事保護..-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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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月圓了 高一下 (2021/06/03)
通常保護令 危險程度:目前安全比較穩定,但可能再度發生家暴。 審理程序:法官須開庭調查。 審理期:仍須視各法院、承辦法官處理情形有差異,通常約一個月內開庭調查。 有效期限: 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 家庭暴力防治法15條第二項規定,通常保護令失效前,法院得依當事人或被害人之聲請撤銷、變更或延長之 。延長保護令之聲請,每次延長期間為二年以下。 條款範圍: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4條規定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下列一款或數款: 禁止施暴令。 禁止接觸令。 遷出令。 遠離令。 暫時使用令。 暫訂監護令。 暫時探視令。 給付租金、扶養費令。 給付醫療、輔導、庇護所或財物所害費用令。 戒治令。 給付律師費用令。 禁止查閱戶籍...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