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役權,謂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權。其為用益物權之一種。
12.在他人土地為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種植竹木或保育之權,稱之為: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