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之受質人善意占有動產,而受關於占有之保護者,縱出質人無處分其質物之權利,受質..-阿摩線上測驗
6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2/01/07)
動產之受質人善意占有動產,而受關於占有之保護者,縱出質人無處分其質物之權利,受質人得主張: 第886條(質權之善意取得)﹝1﹞動產之受質人占有動產,而受關於占有規定之保護者,縱出質人無處分其質物之權利,受質人仍取得其質權。 受(善意)占有保護之規定第948條(善意受讓)﹝1﹞以動產所有權,或其他物權之移轉或設定為目的,而善意受讓該動產之占有者,縱其讓與人無讓與之權利,其占有仍受法律之保護。但受讓人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讓與人無讓與之權利者,不在此限。
﹝2﹞動產占有之受讓,係依第七百六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為之者,以受讓人受現實交付且交付時善意為限,始受前項規定之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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