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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甲中年喪妻,有子女丙、丁二人。丙已成年,未婚無子。其後甲與乙結婚。婚後乙生一子戊。丙因病死亡,甲依法拋棄繼承。關於丙之遺產繼承,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A)乙單獨繼承
(B)丁單獨繼承
(C)乙、丁共同繼承
(D)丁、戊共同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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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2013/11/06)
民法1138條規定繼承順位:一直卑;二父母;三為兄弟姐妹1.丙死亡未有直卑2.乙與丙.....看完整詳解
8F
107tock 大一上 (2016/05/12)
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也算...
9F
藍天 幼兒園下 (2020/02/10)

請問甲已經拋棄繼承了,為何戊可以代甲繼承呢?

10F
因音 大四上 (2020/03/31)


第 1138 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因為沒有小孩,爸爸拋棄,於是由兄弟繼承

甲中年喪妻,有子女丙、丁二人。丙已成年,未婚無子。其後甲與乙結婚。婚後乙生一子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