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11條第1項規定「本法第101條第1項第10款所稱延誤履約期限情節重大者,機關得於招標文件載明其情形。其未載明者,於巨額工程採購,指履約進度落後百分之十以上;於其他採購,指履約進度落後百分之二十以上,且日數達十日以上。
5. 未達巨額之工程採購,屬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10款所稱延誤履約期限情..-阿摩線上測驗